福建省高校学报关于联合抵制学术不端行为的声明
发布人: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2014/6/12 14:42:34  浏览次数:931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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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学报作者在投稿中屡有学术不端行为发生,如抄袭剽窃,篡改他人学术成果,伪造注释,伪造或篡改数据、文献,捏造事实等。这些无视学术道德与操守的不端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而且给编辑工作造成了极大困扰,损害了学报的学术声誉,严重败坏了学风,在学术界乃至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为倡导优良学风,规范学术行为,净化学术空气,维护作者和刊物的权益,促进我省高校学报的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教社科[2009]3号)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高校学报的实际,我们共同发表如下郑重声明:
  一、从本声明公布之日起,凡向本声明签署学报的任何一家投稿,作者均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来稿如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抄袭剽窃,篡改他人学术成果,伪造或篡改数据、文献,捏造事实,虚假注释等,一经发现,立即撤稿。
  二、对由于抄袭剽窃等不端行为造成严重后果者,有关学报将在刊物上对其不端行为进行公开曝光,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并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的权利。
  三、凡被发现有严重学术不端行为者,本声明签署学报将相互通报情况,5年内将共同拒绝刊发其任何文章。
  四、欢迎知情者举报学术不端行为,我们将对举报者予以保密。
  福建省高校学报全体同仁愿与广大作者一道,为共同构建公平合理、规范健康的学术平台而不懈努力。


  共同签署学报(排名不分先后):
厦门大学学报(哲社版)    厦门大学学报(自然版)    福州大学学报(自然版)
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  福建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版)  福建农林大学学报(自然版)
福建林学院学报        福建农林大学学报(社科版)  华侨大学学报(自然版)
华侨大学学报(哲社版)    集美大学学报(自然版)    集美大学学报(哲社版)
集美大学学报(教育版)    福建医科大学学报(自然版)  福建医科大学学报(社科版)
福建中医学院学报       闽南师范学院学报(哲社版)  闽南师范学院学报(自然版)
泉州师范学院学报       闽江学院学报         莆田学院学报
福建工程学院学报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     龙岩学院学报
三明学院学报         厦门理工学院学报       武夷学院学报
福建行政学院学报       闽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宁德师专学报(自然版)
宁德师专学报(哲社版)    福建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福建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福建警察学院学报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微分方程年刊(福州大学)   亚热带资源与环境学报     福建师大福清分校学报
福建财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海峡法学           福州党校学报
数学研究(厦门大学)     体育科学研究(集美大学)   厦门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厦门教育学院学报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福建信息技术教育
福建交通科学         教育探究           华侨高等教育研究

2009 年12月15日